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颁布,二季度进入制度创新期

2014-04-09   来源:上海证券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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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贸区制度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的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》昨天正式面世。随着这一争端解决机制落地,自贸区又多了一层法律保障,同时也开启了新一轮制度创新的大潮。预计,包括2014版负面清单、自贸区条例、自由贸易账户等第二批金融细则,都可能在二季度出台。

  自贸区仲裁规则将于5月1日起施行,这是中国第一部自贸区仲裁规则。由于吸纳和完善了许多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,自贸区仲裁规则处处体现创新,比如增加了“临时措施”和“紧急仲裁庭”制度;增设了“小额争议程序”;细化了“合并仲裁制度”等。

  其中,小额争议备受业内关注。所谓小额争议,是指标的金额较小的争议。上述规则中,金额不超过10 万元的国内争议案件都为小额争议。其创新之处在于,程序处理期限由此前的45 日或20日缩短至20日,此外处理方式更为灵活,费用也颇为“亲民”。上证报记者获悉,小额争议案件目前拟定的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分别仅为100元和1250元。

  不过,记者发现,此前业界一直呼吁的临时仲裁制度并没有在此次规则中体现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志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,现行的《仲裁法》只规定了机构仲裁制度,仲裁案件都必须严格遵守仲裁规则和程序。相比较而言,临时仲裁更加灵活,已成为国际上解决商事经济纠纷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。

  上海自贸区一直致力于探索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,除了仲裁规则,自贸区条例的制定也颇受关注。

  上证报记者此前获悉,上海自贸区条例制定提速,条例草案已于近期通过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4月份将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自贸区管委会多位人士都曾在公开场合表示,争取自贸区条例在今年上半年完成。

  除了法律保障,上海自贸区还将继续在贸易便利、服务业开放、负面清单、特殊金融安排等方面寻求更大的突破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在上述制度创新中,构建和完善自贸区内的特殊金融安排是核心。其中,既涵盖建立重头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、投融资汇兑便利,还包括搭建面向国际的各类金融交易及服务平台。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3月底曾表示,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有望在上半年推出。

  对于负面清单,自贸区管委会人士也公开表示,力争上半年推2014版的负面清单。

  这意味着,二季度自贸区将进入制度创新密集期。

作者 宋薇萍 高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