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有消息人士表示,证监会最快或将于本周末推出优先股试点;银行或成为首批优先股发行试点,四大国有银行的优先股竞标工作已开始;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将暂时不包括转股条款,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则保留转股条款。
证监会此前发布的优先股征求意见稿表示,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时,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普通股。而这一条款,被一些市场人士视为又一股“暗流汹涌”的“大小非”,亦被认为可能会侵害中小投资者权利。
国务院去年11月底发布有关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,对优先股的发行条件、股东权利义务、转让交易等方面作了界定。业内人士此前预期,优先股有助于减轻一些大型公司,尤其是银行股的再融资压力,对股市有一定利好作用。
作者 晚综